首页我要咨询律师黄页南京法院劳动仲裁诉讼指南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论坛首页 > 帖子
回复:2 浏览:101
发表帖子 回复主题
婚后买房怎样才属于个人的财产
网友
头衔:
积分:3951
楼主 2014-2-7 9:40:45 | 回复
婚后买房怎样才属于个人的财产
免费咨询,律师在线解答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432
2014-2-7 17:45:45 | 回复
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或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您的个人财产购买的,《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
积分:13783
2016-5-23 10:09:19 | 回复
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或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您的个人财产购买的,《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和对方财产信息,尽快向法院起诉。 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会公告送达文书,缺席判决。所以,不用担心对方是否下落不明。主要是证据和对方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起诉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要看是否共同出资购买。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
·可以以挂号信的方式
转租需要房东同意,但房东知道后六个月内不做出表示,视为同意
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
推荐内容
·小偷入室盗窃十几万,小偷室内盗窃...
·关于社保缴费,律师,律师,您好!现在有几...
·没有相应的证据怎么办,从2005年开始他...
·交通事故,一个电动车把我的车追尾了《的士...
·欠条咨询,律师,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个问...
·该不该起诉?怎么起诉呢?...
·孩子的探视权怎么执行,我交了抚养费...
·物管和业主,我家七月份家被小偷盗窃五千多...

· 离婚房产问题!...
· 网路公布个人隐私,你好!我前男友不甘心分...
· 关于欠货款的一个纠纷咨询...
· 三岁以下儿童玩火造成火灾应该怎么赔偿...
· 家庭纠纷,你好,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应诉的...
· 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在我工作的单位工作了...
· 这套房产是男方父母借款、投资还是赠予?...
· 生育险,你好,你好,我想问下,我在单位从...

法律知识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我来回答:婚后买房怎样才属于个人的财产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看不清楚?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南京法律咨询中心·南京律师
Copyright © 2000-2015 www.nj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南京律师QQ群:17567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