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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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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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   月份要车计划表│发│名称:  │  │货│代号:  │  │单│地址:  │  月  日提交  批准计划号码  单位章        │位│电话:  │  ┌─┬─────┬─────┬───┬─┬─┬─┬───┼─┼─┬─┬─┤...

  ┌─┬─────┐  年   月份要车计划表│发│名称:  │  │货│代号:  │  │单│地址:  │  月  日提交  批准计划号码  单位章        │位│电话:  │  ┌─┬─────┬─────┬───┬─┬─┬─┬───┼─┼─┬─┬─┤  │ │到局:  │收货单位 │货 物│车│车│特│铁 路│换│终│ │发│  │顺├─┬─┬─┼─┬─┬─┼─┬─┤种│ │征├─┬─┤ │ │ │局│  │ │ │ │ │部│省│名│名│ │ │ │ │核│不│装│到│备│ │  │ │到│电│专│门│市│称│称│吨│ │ │ │ │ │ │ │ │ │  │ │ │报│用├─┼─┤ │ │ │代│ │代│减│合│ │ │注│ │  │号│站│号│线│名│代│代│代│数│号│数│号│号│理│港│港│ ├─┤  │ │ │ │ │称│号│号│号│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发│  ├─┼─┼─┼─┼─┼─┼─┼─┼─┼─┼─┼─┼─┼─┼─┼─┼─┤站│  │2 │ │ │ │ │ │ │ │ │ │ │ │ │ │ │ │ │ │  ├─┼─┼─┼─┼─┼─┼─┼─┼─┼─┼─┼─┼─┼─┼─┼─┼─┤电│  │3 │ │ │ │ │ │ │ │ │ │ │ │ │ │ │ │ │报│  ├─┼─┼─┼─┼─┼─┼─┼─┼─┼─┼─┼─┼─┼─┼─┼─┼─┼─┤  │4 │ │ │ │ │ │ │ │ │ │ │ │ │ │ │ │ │品│  │ │ │ │ │ │ │ │ │ │ │ │ │ │ │ │ │ │类│  ├─┼─┼─┼─┼─┼─┼─┼─┼─┼─┼─┼─┼─┼─┼─┼─┼─┼─┤  │5 │ │ │ │ │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代│  │ │ │ │ │ │ │ │ │ │ │ │ │ │ │ │ │ │号│  ├─┴─┴─┴─┴─┴─┴─┴─┴─┴─┼─┼─┼─┼─┼─┼─┼─┼─┤  │    合         计    │ │ │ │ │ │ │ │ │  └───────────────────┴─┴─┴─┴─┴─┴─┴─┴─┘  注:车种代号:棚车P,敞车C,平板N,轻油罐车Q,其他罐G,保温车B,毒品车PD,  特种车T,自备车在车中前加Z  规格:135×297(500)    GF-91-0402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铁 路 局           货位:                           货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货  物  运  单       运到期限   日   托运人→发站→到站→收货人        ┌───────────┐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 │  领货凭证                     ├───────────┤ │ ───────                     │承运人/托运人施封  │ │ 车种 车号                     └───────────┘ │ 货票第 号  货票第  号  │ 运到期限  日  ┌───────────┬─────────────┐│  │ 托 运 人 填 写 │ 承 运 人 填 写   ││┌──┬───┐  ├──┬─┬────┬─┼────┬───┬────┤││发站│   │  │发站│ │到站(局)│ │车种车号│   │货车标重││├──┼───┤  ├──┴─┴┬───┴─┼────┼───┴────┤││到站│   │  │到站所属省│     │施封号码│        ││├──┴┬──┤  │(市)自治区│     │    │        │││托运人│  │  ├─┬─┬─┴─────┼────┼────┬───┤│├───┼──┤  │ │名│       │    │铁路火车│   │││收货人│  │      │托│称│       │经  由│篷车号码│  ││├──┬┴┬─┤  │运├─┼─┬──┬──┼────┼────┼───┤││货物│件│重│  │人│住│ │电话│  │    │    │   │││名称│数│量│  │ │址│ │  │  │    │    │   ││├──┼─┼─┤  ├─┼─┼─┴──┴──┼────┤    │   │││  │ │ │  │收│名│       │运价里程│集装箱 │   │││  │ │ │  │ │称│       │    │    │   ││├──┼─┼─┤  │货├─┼─┬──┬──┼────┤ 号码 │   │││  │ │ │  │人│住│ │电话│  │    │    │   │││  │ │ │  │ │址│ │  │  │    │    │   ││├──┼─┼─┤  ├─┼─┼─┼─┬┴──┼───┬┴┬──┬┴┬──┤││  │ │ │  │货│件│包│货│托运人│承运人│计│运 │运│  │││  │ │ │  │物│数│装│物│确定 │确定 │费│价 │价│运费││├──┼─┼─┤  │名│ │ │价│重量 │重量 │重│号 │率│  │││  │ │ │  │称│ │ │格│(公斤)│(公斤)│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托运人   │  ├─┼─┼─┼─┼───┼───┼─┼──┼─┼──┤││盖章或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站承运  │  ├─┼─┼─┼─┼───┼───┼─┼──┼─┼──┤││日期戳   │  │ │ │ │ │   │   │ │  │ │  │││      │  ├─┼─┼─┼─┼───┼───┼─┼──┼─┼──┤│└──────┘  │合│ │ │ │   │   │ │  │ │  ││收货人领货须知  │计│ │ │ │   │   │ │  │ │  ││  ├─┴─┴┬┴─┴───┼───┴─┼──┴─┴──┤│ 1.托运人应及  │托运人 │      │承运人  │       ││时将领货凭证寄交  │记载事项│      │记载事项 │       ││收货人,收货人接  └────┴──────┴──┬──┴───┬───┤│到领货凭证后,及  注:本单不作为收款凭证,   │托运人  到│  发││时向到站联系领取  托运人签约须知      │     站│  站││货物。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签字   交│  承││  车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     付│  运││  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日│  日││ 2.收货人领取   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     期│  期││货物已超过免费暂  、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     戳│  戳││存期限时,应按规  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      │   ││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      │   ││  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      │   ││ 3.收货人到站  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      │   ││领取货物,如遇货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年 月 日 │   ││物未到时,应要求  交收货人,凭此联系到站领取货│      │   ││到站在本证背面加  物。            │      │   ││盖站日期戳证明货  物未到。    GF-91-0403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铁 路 局           货位:                           货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货  物  运  单       运到期限   日   托运人→发站→到站→收货人        ┌───────────┐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 │  领货凭证                     ├───────────┤ │ ───────                     │承运人/托运人施封  │ │ 车种 车号                     └───────────┘ │ 货票第 号  货票第  号  │ 运到期限  日  ┌───────────┬─────────────┐│  │ 托 运 人 填 写 │ 承 运 人 填 写   ││┌──┬───┐  ├──┬─┬────┬─┼────┬───┬────┤││发站│   │  │发站│ │到站(局)│ │车种车号│   │货车标重││├──┼───┤  ├──┴─┴┬───┴─┼────┼───┴────┤││到站│   │  │到站所属省│     │施封号码│        ││├──┴┬──┤  │(市)自治区│     │    │        │││托运人│  │  ├─┬─┬─┴─────┼────┼────┬───┤│├───┼──┤  │ │名│       │    │铁路火车│   │││收货人│  │    │托│称│       │经  由│篷车号码│  ││├──┬┴┬─┤  │运├─┼─┬──┬──┼────┼────┼───┤││货物│件│重│  │人│住│ │电话│  │    │    │   │││名称│数│量│  │ │址│ │  │  │    │    │   ││├──┼─┼─┤  ├─┼─┼─┴──┴──┼────┤    │   │││  │ │ │  │收│名│       │运价里程│集装箱 │   │││  │ │ │  │ │称│       │    │    │   ││├──┼─┼─┤  │货├─┼─┬──┬──┼────┤ 号码 │   │││  │ │ │  │人│住│ │电话│  │    │    │   │││  │ │ │  │ │址│ │  │  │    │    │   ││├──┼─┼─┤  ├─┼─┼─┼─┬┴──┼───┬┴┬──┬┴┬──┤││  │ │ │  │货│件│包│货│托运人│承运人│计│运 │运│  │││  │ │ │  │物│数│装│物│确定 │确定 │费│价 │价│运费││├──┼─┼─┤  │名│ │ │价│重量 │重量 │重│号 │率│  │││  │ │ │  │称│ │ │格│(公斤)│(公斤)│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托运人   │  ├─┼─┼─┼─┼───┼───┼─┼──┼─┼──┤││盖章或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站承运  │  ├─┼─┼─┼─┼───┼───┼─┼──┼─┼──┤││日期戳   │  │ │ │ │ │   │   │ │  │ │  │││      │  ├─┼─┼─┼─┼───┼───┼─┼──┼─┼──┤│└──────┘  │合│ │ │ │   │   │ │  │ │  ││收货人领货须知  │计│ │ │ │   │   │ │  │ │  ││  ├─┴─┴┬┴─┴───┼───┴─┼──┴─┴──┤│ 1.托运人应及  │托运人 │      │承运人  │       ││时将领货凭证寄交  │记载事项│      │记载事项 │       ││收货人,收货人接  └────┴──────┴──┬──┴───┬───┤│到领货凭证后,及  注:本单不作为收款凭证,   │托运人  到│  发││时向到站联系领取  托运人签约须知        │     站│  站││货物。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签字   交│  承││  车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     付│  运││  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日│  日││ 2.收货人领取   2.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     期│  期││货物已超过免费暂  、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     戳│  戳││存期限时,应按规  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      │   ││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      │   ││  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      │   ││ 3.收货人到站  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      │   ││领取货物,如遇货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年 月 日 │   ││物未到时,应要求  交收货人,凭此联系到站领取货│      │   ││到站在本证背面加  物。            │      │   ││盖站日期戳证明货  物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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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物指定于 月 日搬入    ××铁路局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货位:             货物运单     ├─────────┤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  托运人→发站→到站→收货人│承运人/托运人施封│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  年   月份要车计划表│发│名称:  │  │货│代号:  │  │单│地址:  │  月  日提交  批准计划号码  单位章        │位│电话:  │  ┌─┬─────┬─────┬───┬─┬─┬─┬───┼─┼─┬─┬─┤......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到庭,也便于判决的执行。鉴于合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履行过程中,由履行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活动的进行。案件的种类不同,合同履行地点也不同,当事人......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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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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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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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的形式合法性
      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不仅要内容合法,同时形式也要合法。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同志往往只注重对证据所能证实的内容本身的审查,而忽视了对形式要件的审查,特别是侦查部门的不少同志,在提取、制作证据时,对某些必须履行的程序没有引起重视,从而导致证据在形式要件上有一定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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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二百零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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