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分则 > 仓储合同>>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依《合同法》规定,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履行如下的义务:  一、存货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数量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方式和支付地点向仓储人交付合同约定的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仓储费等费用;  二、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仓储物并及时入库;  三...

  依《合同法》规定,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履行如下的义务:   一、存货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数量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方式和支付地点向仓储人交付合同约定的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仓储费等费用;   二、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仓储物并及时入库;   三、需包装的物品,应将其妥善包装;   四、向仓储保管人提供有关仓储物验收的资料;   五、仓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变质物品,存货人应说明其性质,并提供相关资料;   六、按合同约定,按期提取仓储物;如果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合同法》规定,仓储合同中,仓储保管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存货人交付仓单;   二、保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有害物品的,应具备符合规定的条件;   三、按合同约定对仓储物进行检查验收;   四、按合同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发现仓储物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存货人的损失,这种情况包括:1、发现变质或损坏;2、第三人对仓储物主张权利而起诉讼扣押;3、仓储物数量发生变化;4、仓储物发生失效期等。   五、接受存货人的要求,允许对仓储物进行检查或提取样品;   六、到期返还仓储物。仓储物约定的保管时间未到,存货人有权提前要求仓储保管人返还仓储物,仓储人不能拒绝,但可以要求存货人支付赔偿费。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确定保管期限,六个月后,仓储保管人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前提下,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

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在首饰厂上班中右胳膊被机器压断了三段能陪多少san
·等红灯时被后面的车撞了,他车逃逸了,我脸部缝了几针,法律怎么样处san
·请问我在微信零钱通内提现到卡没到账,上面提示4天到账是真的吗?
·父亲由集体户迁出子女能否还留在集体户
·采购散货然后包装销售没有注册任何商标
·公司有合同却不按照交社保,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老年人再婚房产继承问题,我结婚后与父母同住
·我的婚姻是涉外的 可以离吗?
·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诚德钢管厂欺负外包工
·律师,在吗,我有个亲人以前在南海会所上班认识的客人,客人说想
·打工时摔死属于哪种连带责任
·我能申请廉租住房吗,我工资2500我老公享受过货币化住房
·他只要赔9万就行了。合理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老人在医院陪床不幸摔跤骨折两处,做手术花了
·我们公司在苏州吴中区有一员工做了7年左右现在离职了,公司是小
·你好接受到了你这边发出的律师函,因没有逾期还款,现在联系不

■ 相关内容
·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


·仓储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指出,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


·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履行如下的义务:  一、存货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数量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方式和支付地点向仓储人交付合同约定的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仓储费等费用;  二、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仓储物并及时入库;  三......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
      依《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中存货人享有的权利是:  一、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二、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三、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招标人如何合理终止招标?
      当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就意味着正式启动招标程序,投标人会基于信赖筹备投标事宜和参与投标。但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在启动招标程序后可能终止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对此专门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

·被扣留驾驶证期间发生事故的赔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

·创业板上市条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包括: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

·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

·谁可以作为返还彩礼诉讼的适格当事人?
      返还彩礼诉讼一般被告为夫妻中的一方。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

·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待确认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据......

·上市公司配股法律意见书
      一、格式:上市公司配股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配股的法律意见书(引言)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一)说明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二)说明根据发行人与律师......

·调解协议有“重大误解”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能免责
      吴某某骑车时被出租车撞倒在地,与出租车司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此后,吴某某伤情严重但对方不愿再负担费用。法院最近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当初的调解协议属于“重大误解”,肇事者不能免责,需再赔偿。吴某某骑自行车突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在地。交通警察赶到现场,询问了双方......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双方签订的《顾问行销保险代理合同》、《储备营业处经理聘任函》可知,双方的关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会因任何因素构成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

 律师团队
南京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律师
  • 南京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律师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 南京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律师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 南京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律师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 南京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律师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的义务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