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就商品房包销来看,包销行为与销售行为中实际存在二三种法律关系:  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是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销售的房屋...

  就商品房包销来看,包销行为与销售行为中实际存在二三种法律关系:   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是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销售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这一法律关系实际上包括两层,首先是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房屋销售,如果房屋全部销售出去,那么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就截止到此;但是如果没有销售完毕,而在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又没有其他约定的,那么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就会发生买卖关系。但是就商品房包销的整体状况来看,我们认为包销应该认为是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当事人的行为都是相互独立的,而且双方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为,所以是一种交易关系。
  2.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买卖关系。从商品房交易关系来看,能够出售房屋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形式上包销人也必须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所以在形式上,或者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享有售房主体资格的是商品房的所有人,即开发商,虽然由于包销合同的约定,具体出售商品房签订合同是由包销商与购房者实际完成的,但从形式上看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应为开发商与购房者,包销商是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有关法律行为的。
  3.包销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包销商与购买者之间是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的,它们之间的接触只是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与购买者签定合同。但是包销商并不是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以开发商的名义与购买者签定合同,这只是包销商实现或履行包销合同的约定的义务而已。所以,购买者与包销商是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4.开发商与包销商的诉讼地位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购买者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时,有的法院将开发商作为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方;有时有的法院将开发商和包销商共同列为诉讼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根据该规定,包销人参加该诉讼时的诉讼身份应该根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进行确定,但是我们认为,诉讼地位并不是当事人可以约定的,尤其是在包销活动中,包销商的诉讼地位是确定在买受人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包销商应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首先由于开发商与买受人之间是独立的买卖,而包销商与买受人之间是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的,即使买受人时通过包销商而进行房屋买卖的,所以,包销商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不可能是原告或者被告的诉讼地位。其次,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包销商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对于买受人和开发商之间的诉讼争议也不可能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最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因正在进行的诉讼的裁判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在开发商与买受人之间的诉讼纠纷,可能会因为裁判结果而承担—定的责任,例如如果销售合同被裁判为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可能会追究包销商的责任。

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向公司提出辞职遭拒,我该怎么办?
·贷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怎么证明?女方会有法律责任吗/span>
·男孩这样的行为是否认为是强*?被害人是否要求精神损害
·我父亲过死以后,留下的崇明港沿镇几间房产,目前还在他的名下。
·婚姻干涉 急求,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女友打算结婚
·有个朋友拿了我一张油卡一年多了现在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有什么办
·我想咨询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多次给他要,总是各种理由
·摩托车撞行人致使行人脑部受到严重伤害该怎么样索
·手扶拖拉机拉干活的人在回家的途中,拖拉机前面的轮子掉了,导致干活的人小脚趾骨折责
·可以往看守所写信吗,地址多少
·道切罪要坐几年牢
·欠债不还,情况恶劣,怎样才能叫他还钱?
·您好!我是安陆市木梓村的村民,有事请教一下,!
·您好!我是开**牛奶店的*快递公司和我店有合作关系,所以还代收快递,请问这样我要办快递营业执照吗
·缴纳养老保险与户口所在地不相同,如何领取养老保险金
·您好,我爸妈今年九月份经老家中介介绍去江苏海安市一家工厂工作

■ 相关内容
·置业者如何看物业管理
      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问问,物业公司是否进入了项目,何时进入项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介入项目越早,买房者受益越大。若在住宅销售阶段物业公司还没有介入,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方面做出许多不现实、不合理的承诺,如物业费如何低,服务如何多等等,待物业公司一核算,成本根本......


·购买二手房需谨慎 验收质量时遗留问题要解决
      一手房验收房屋质量是关键。而对于二手房,有人提出,二手房多是业主住过多年的,应该不存在什么大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就不用验收了呢?对此,专家认为,购买二手房同样需要验收,并且由于二手房涉及前业主的很多遗留问题,因此需要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查验。合富置业市场......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律师解答: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发生变化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原则......


·外资公司注册登记(生产类)
      1、外资公司注册登记(生产类)所需材料如下:1)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公证件(注:复印后公证)或原件;2)离岸公司所在地政府对该公司出具的信誉良好之证明原件1份(不属离岸公司则不需此项)......

·执行中不得任意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执行程序应当按照生效判决等确定的执行依据进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和程序,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之外或者未经依法改判的情况下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对于执行程序中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1.违法追加被执行人,人民检察院应当......

·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待确认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据......

·对缓刑犯也应适用减刑
      目前减刑制度只适用监狱中的服刑犯,建议缓刑犯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实行减少考验期限制度,让其早日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由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过失犯罪。对缓刑犯不能......

·暴力取证罪
      一、概念与构成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

·其他当事人对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
      其他当事人,尽管对导致缺陷没有关系,也可能承担建筑物缺陷的责任。有关法规规定的出租人、制造商、出卖人和房地产代理商对建筑缺陷承担责任,有关当事人应注意。在商业出租交易中,房地产商应当保证其房地产适用于预期的商业用途,这一规定即使没有规定在合同中,房地产商也应......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抵押权......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判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每当出现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如果无法通过交警判断责任主体时,通常都是各自承担损失,亦或是协商私了。如果说无法判定责任主体可否直接要求赔偿呢,?这个问题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了。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判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应看情况而定:1、在机动车与非机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具体是什么?
      1、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2、股权变更须进行登记,但登记是公司的义务,并不是转让方或受让方的义务,登记与否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3、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4、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在兼并收购中的作用
      参与收购谈判工作,向收购双方提供财务会计咨询;在收购意向协议书签订后,接受委托对目标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在审计基础上,接受委托对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为收购定价提供依据。...

 律师团队
南京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律师
  • 南京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律师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 南京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律师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 南京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律师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 南京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律师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