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网络法律 > 电子商务>>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2010年商务部首次发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后,300多家团购网站提出认证申请,但只有29家获得通过。但该等认证仅为自愿行为,并无强制执行力,对于其他小型网站的约束力非常轻微。由于无法确定团购经营者的信息,致使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中国互联网信用中心发...

  2010年商务部首次发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后,300多家团购网站提出认证申请,但只有29家获得通过。但该等认证仅为自愿行为,并无强制执行力,对于其他小型网站的约束力非常轻微。 由于无法确定团购经营者的信息,致使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
  中国互联网信用中心发布《2010年国内团购行业信用调查报告》,根据对257家团购网站和5家团购导航网站进行调查,其中,信用优良的只有3家,占调查商家总数的的1%,信用欠佳的102家,占调查商家总数的39%。目前存在的团购欺诈现象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1)组团人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团员、或虚假承诺骗取团员钱款、或与商家勾结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欺诈行为;(2)商户由于不与团员直接接洽交易事务,所以在服务提供上更容易发生以次充好、减量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形。

  由于团购消费的折扣或者优惠条件较多,商户往往怠于提供对该等产品的售后安装、维修及“三包”承诺服务。由团购网站的交易模式决定的,消费者须在没有确认收到满意的货物的情况下就要完成付款,且缺乏资金担保机制。虽然部分网站现已提出“七天内无条件退货”等服务,但也只是针对部分产品,无法全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团购销售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团购消费扩展的主要因素。

  网络团购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给团购网站经营者部分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等,原本此等信息仅可以用于团购行为中,但现实生活中,未经团员同意,团购网站经营者将团员个人信息转送、出售给第三人的现象十分普遍,严重损害了团员的合法权益,侵犯了团员的隐私权,甚至危及到团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部分知名网站定期以团购形式出售的商品都具备较强的价格优势,依托综合门户网站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价格调节机制推出自己的团购平台。这种竞争模式对于资金相对紧张、客户资源相紧缺、市场地位不高的中小网站的发展无疑产生了不小的竞争压力,同时该等综合实力雄厚的网站也有利用市场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嫌疑。

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婚假,符合晚婚龄(女23周岁
·家庭纠纷,请问下我现在的男友和我结婚他是入赘的他花了3万装修了新房后面有了小孩因
·律师你好!前几年你曾亲自调解了我们三
·笔记本电脑丢了,要怎么办啊?
·前几天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已付定金,中途有点小插曲让生产停了不
·已订好2月13日酒店,要更改为12日,酒店有房,按酒店法律可以不更换吗?
·楼上业主坐便器下水道漏水到我家卫生间扣板上,找楼上业主几次都
·我买了台不和格的电视机,现在商铺不肯退货,你能帮到我
·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费用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需要证明人吗?
·交通事故对方拒赔咋办
·物流公司拖欠派费,有合同,该怎么维权?
·丈夫恶意大肆举债后离婚,卷款潜逃,所留债务我该怎么
·我是出租车车主,被私家车追尾,他全责,我从他要400元一天损失钱 ,
·你好,请问一下我最近在微信里被一名陌生人通过加他支付宝(邮箱注册)骗取我388元
·诈骗学生群四千多元,关在澧县看守所,

■ 相关内容
·律师提示:警惕黑客盗取邮箱密码冒充主人谈生意诈骗货款
      犯罪分子针对外贸企业下手,由于目前外贸订单主要依靠电子邮件来往,较少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确认,一般情况下,客户对电子邮件内容不会产生怀疑,给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拥有一定黑客技术,通过后台植入木马程序,引诱他人访问相关网站链接,从而盗取诸如QQ、......


·“网购”法律纠纷
      购买者因网络购物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后,要想实现自己的权利,同样面临着“三难”法律问题。  1、责任主体确认难。《消费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传统交易环境下,商店里的营业执照......


·网络经营者的公平交易义务
      就公平交易义务而言,要求经营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价格、计量标准、履行方式和期限等方面都应设定合理、公平的条件。1、通过格式合同形式设置不公平的服务条款。例如,某网络服务商在其《服务条款》中规定:“本公司特别提请用户注意,本公司为了保障公司业......


·网络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
      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即要求经营者对交易信息中的重要内容以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予以告知。例如,某些网络中,对于付费项目的提示完全不具备显著性,使得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付费消费行为;再如,某些应用对用户方应当具备的必要的硬件和软件环境提示不够清晰......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作出约定,房屋归属方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的归属作出约定,约定享有房屋实体权益的一方因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不能直接确认为房产所有权人,但其对该房产享有变更登记为所有权人的请求权具有优先性,该请求权可以排除人民法院对该房产的强制执行。...

·图书出版人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图书出版,出版人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出版人出版图书的期限、数量、质量和应支付的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出版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图书,应承担违......

·债权转让后应当这么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讨债技巧 —多说,少写、文武兼施。
      讨债人振振有词,咄咄逼人,是理直、义正的表现,有较大威慑效果和瓦解作用。以不伤害对方自尊、体面为前提,多说几句、调子高些无妨。讨债文书或诉状却要落笔简洁,用词严谨,不可多写一个字。严格避免了为了显示文才,反而节外生枝。...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

·婚约财产应该如何返还?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标的物即通常所说的彩礼。它不仅包括婚约双方当事人在婚约期间或婚约之前互赠的财物,还应包括第三人(婚约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为之庆贺所赠与的财物。          在我国,第三人赠与财物的情况也较为普遍,社......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

·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程序
      (一)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1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nbs......

·司法拘留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

 律师团队
南京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律师
  • 南京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律师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 南京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律师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 南京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律师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 南京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律师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