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炒股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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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炒股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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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时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一是夫妻是否有共同借贷的合意;二是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时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一是夫妻是否有共同借贷的合意;二是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债务是否由夫妻连带清偿,首先就要确定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应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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