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建筑工程 > 土地划拨与出让 > 土地出让>>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后,对拟登记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完毕后,将地籍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后,对拟登记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完毕后,将地籍调查资料连同申请资料一并移交给土地登记人员,由土地登记人员进行权属审核。在权属审核阶段,土地登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资格、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使用年限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在注册登记阶段,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土地登记人员填写《土地登记卡》,并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写《土地归户卡》。在颁发证书阶段,土地登记人员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代表政府发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的程序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的程序基本相同,也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和颁发证书等五个阶段。对整宗地转让的,在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分割转让的,分别新建《土地登记卡》,在新建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新的《土地使用证》,代表政府颁发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程序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登记程序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内容及颁发的证书不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的内容在抵押宗地的原《土地登记卡》上设定抵押权和记载抵押的有关内容,并根据《土地登记卡》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录土地使用权抵押内容,填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颁发给抵押权人。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关于离婚房产,我和*人买完房产以后我*人不在啦这房子有孩子份没这个孩子是我*人的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农民工工资这一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可以反悔吗?
·本人于2019年3月转入会计老师22000万考试费用,当时承
·前天晚上,骑车向左转(我没有驾驶证,车是姐别人的)被一辆轿车撞到,当时没有报警
·请问离婚半个月以后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我于2009年和村里签订农田承包合同到2025年止,是种植水
·我已成年,没户口没身份证,怎么办?
·个人所得税被别人占用是怎么回事
·这样的《马关条约》是否成立?
·租房碰到老赖,欠九个月的租金不交。
·您好!我是阳春市马水镇石下新塘村村民。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由我
·民间借贷。
·订婚两 俩人不和 彩礼不给男方起诉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末死亡,还有终奖么?
·法院拍卖房过户费是怎么收

■ 相关内容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


·集体土地不得擅自出租
      由于租用集体土地相对比较经济,现实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其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由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此种做法是不当的。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无效,确有特殊情况需要......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四、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以下程序公开拍卖:  1.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


·乡(镇)出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政府土地......


·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内部责任划分
      在工程质量争议中,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发包人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后就内部责任上可以看作按份责任因承包合同的权益实际上由挂靠人享有,义务实际上也是由挂靠人承担,而被挂靠人取得的收益只是管理费,故可以考虑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按份责任。如果发包......

·劳动合同书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2〕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0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及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出租房屋被拆迁的,如何处理?
      由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的被征收或被拆迁时约定的办法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出租人不知道租赁房屋将被拆迁,出租的租赁房屋被拆迁后,出租人应当在拆迁补偿范围内对承租人的损失予以补偿。...

·法定不起诉包括哪几种情况
      一、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获取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何处理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一、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只需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然后由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既不属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非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的证明债务人是否存在破......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四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工作中企业有以下四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补偿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法里写的很清楚,企业在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怎么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

 律师团队
南京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律师
  • 南京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律师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 南京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律师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 南京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律师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 南京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律师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