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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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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读书子女是否都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指南
 ·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探望子女受阻能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
 ·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同居生下的孩子要承担抚养责任吗?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隔代抚养有利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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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法律常识: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李长城系某国有企业职工,95年与张红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幸福,并育有一儿李爱。随着家事增多,二人经常发生争议。98年李长城出差,偶然遇到初恋情人王某,由于对自身婚姻的不满,再加上情人的善解人意,李旧情复发,...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


 ·抚养权归谁所有?
        一、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㈠、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民...


 ·变更子女抚养权行吗?
        张女士:我前年和前夫离婚,因当时我没有工作,法院判决儿子归他抚养。现在我找到了工作,有了经济来源,儿子也想和我一起生活,请问我能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吗?律师解答: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张女士可先与...


 ·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是否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从抚养费的性质来看,其属于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身份权请求权,且事关公序良俗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事关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在抚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给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要子女的直接...


 ·离婚后一方将孩子改姓 对方诉请恢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


 ·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


 ·不要求抚养费的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离婚后子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通常情况下法院要考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有无恶化,子女的实际需要有无增加,客观的市场通胀因素,另一方的经济状况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抚养费包括哪些部分?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


 ·离婚后不想让对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的,另一方可就探望权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哪些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1)举债期间家庭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如支付大额医疗费、子女教育费、偿还大额债务等),夫妻双方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2)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3)举债用于债务人单...


 ·监护人在未成年人致人伤害时的责任、子女姓名的决定权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就未成年子女而言,父母的监护是以保护抚育未成年子女为中心,不仅表现为权利,而且更多的表现为义务,在赋予父母管教和保护权利的背后,更加突出了父母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义务...


 ·未婚先孕,男方要负什么责任
        未婚怀孕一般不涉嫌违法犯罪,仅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


 ·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事后反悔了还能再主张吗?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前提应为子女“必要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在校读书子女是否都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指南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何谓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是对不符俣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办法》...

 ·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纠纷管辖的规定,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

 ·抚养权争议案件的分析
        涉及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1、子女抚养案件主要来自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现在由于计划生育国策,基本上是独生子女,所以夫妻双方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

 ·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虽然是以生父母与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后,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但不能认为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管激烈到什么程度,终究会有一方可能得不到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情况,未取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应持什么样...

 ·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轮流抚养”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抚养费的内容和数额
        抚养费是持续的义务,为周期性付款由一个non-custodial父母付对一个保管父母、照料者或监护人,为了的孩子关心和支持划分了一关系或婚姻。在家庭法律,抚养费被安排作为民用联合的离婚、婚姻分离、解散、取消或解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

 ·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

 ·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

 ·没有离婚,但一方对子女不管不问,可否请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是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抚养费。如果双方最终离婚,既可以要求法院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也可以要求另一方一并...

 ·中止探望权的诉讼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免除。同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也不应该轻易被剥夺或者限制。      首先,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能因为另一方不支付抚...

 ·抚养权归谁所有?
        一、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㈠、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民...

 ·发现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吗?
        可以。在亲子关系被否认前,对非亲生的小孩进行抚养,往往是被欺骗而进行的抚养,故属欺诈性抚养关系。对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因受欺诈人实际并无抚养义务,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对小孩的生父母而言构成不当得利,所以...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

 ·同居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实践中,同居子女在遗产继承方面,婚生子女会排斥私生子女,觉得非婚生子女在分他/她的财产,其实,同居子女是否有遗产继承权,法律上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

 ·隔代抚养的问题
        隔代抚养存在很多问题:部分老人对孙辈之爱自觉或不自觉的陷入了溺爱、畸形之爱,一切以孩子快乐为标准,往往导致孩子自私任性、娇生惯养、生活自理能力差。老年人生怕孩子出事,人为地限制了孩子的户外...

 ·什么证据可以帮助你取得子女抚养权?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

 ·监护人在未成年人致人伤害时的责任、子女姓名的决定权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就未成年子女而言,父母的监护是以保护抚育未成年子女为中心,不仅表现为权利,而且更多的表现为义务,在赋予父母管教和保护权利的背后,更加突出了父母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义务...

 ·岳父母可以起诉带娃费
        在我国大多数家庭中,老人不仅养育了一代人,还帮他们养育下一代人。然抚养未成年人子女系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义务。只有当父母均已死亡或无力抚养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

 ·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

 ·同居生下的孩子要承担抚养责任吗?
        我们先来看看两个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离婚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工伤九级索陪条款金额,应该怎样陪尝?保险公司应陪尝多少?工地应该又陪尝多少?
·两个月车贷逾期,车被拖走,现在逾期已交清,车还不还,要让全款付san
·学校有责任赔偿吗,小学学生在来上学途中
·证还没下来只有预售合同,那房屋证书号码就是房屋代码吗
·房产继承,各位专家好,各位专家好,我的情况如下;我的伯父伯母双
·刷我信用卡,2年多时间还没有还,现在已经联系不到他本人了
·房租9月到期了。我11月要搬走。房东说要退押金。但是一直拖着不给退san
·本人1*这个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双鞋,他在发货的时候没有检查或者保护好鞋盒,鞋盒的外层有较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因劳资纠纷开庭两个多月,不知道现在进展如何?
·鼻梁骨折要求精神赔偿有限额么?
·我一朋友的玉没有带包就放在我这边,过了几天我叫他来拿,结果没来拿,就在那天包被偷
·你好我是邬医生咨询下合同问题
·就是办理离婚后女方又想要东西了该怎么办
·请问单身男人与已婚女人生有一子如何落户
·本人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在广东汕头借给一个河南人2万块钱,后面
·交通事故赔偿解决问题
·移民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收费吗?收费标准应该在什么价位呢
·外地社保怎么转入无锡,您好!我公司是家新办企业
·门面租赁,房屋一楼是门面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网上贷款被骗了,要怎么弄呢
·客户是盐城人,到我家里拿货的,没有合同一共是两笔欠款9800
·我没有正常辞职,只能拿70%的工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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