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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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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南京离婚律师解读最新南京离婚房产分割技巧、南京离婚房屋、车辆权属、股权、期权、股票、基金如何分配,指导您怎样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为女方及子女争取最大权益.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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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南京律师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www.nj64.com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www.nj64.com
  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www.nj64.com。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过,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完全为满足个人欲望而负的债务;抚养非婚生子女所负的债务等。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是必须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吗?能够夫妻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吗?
    可以这样约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务)不是必须一人一半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彼此的份额。
    但是这样约定的对外效力不是绝对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约定债务都归于一人,债权人也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已经离婚的双方主张权利。 但是,这个约定可以作为离婚夫妻内部分配债务的依据。约定的不承担债务一方赔付债权人的债权之后,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www.nj64.com。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025)8630-9110(律师热线),13951899110(微信)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在司法程序上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宣告程序是前提。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或离婚诉讼程序前,必须通过一个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并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认定问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有符合规定的鉴定部门作出行为能力鉴定。本案中,某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出具的黄某为精神发育中度迟滞、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韦某应当先向法院申请确认黄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程序。被告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参与到诉讼中就存在一个法定代理人资格的变更问题.www.nj64.com。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配偶在诉讼中是原、被告的对立方,显然不能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只能在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中确定原告、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由此可见,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法律是允许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的.www.nj64.com。
  3、实体方面www.nj64.com。实体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人民法院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应当离婚。现实中,关于植物人离婚的案例很多,法院基于不同的理由做出了不同的裁判,有的准许离婚,有的不准许离婚南京律师。在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问题上,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基本生存问题www.nj64.com。如果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后没有其他近亲属进行照顾、看护,其生存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此种情况不宜准许离婚。如果其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可以准许离婚。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www.nj64.com。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解决离婚退彩礼怎么退的问题,首先需哟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南京律师。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离婚退彩礼怎么退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www.nj64.com。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025)8630-9110(律师热线),13951899110(微信)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南京律师。那么无效婚姻的财产怎样分割?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当有关夫妻共同生活本质的事实真伪不明,导致难以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就其有理由确信债务人的行为为夫妻共同行为负担证明责任,即在构成表见代理后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旨在寻找夫妻财产与第三人利益之间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更好地维护夫妻的共同利益、夫妻的个人利益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处理时,为推定夫妻共同债务设定了前提条件,体现了对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与适用,既调整好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也确保了司法审判的综合效果。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这是离婚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清偿责任也不相同www.nj64.com
  因债务问题可分为三种不同情况,相应地就有三种不同清偿方法:
  1、夫妻共同生活时所负的债务。这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家庭生活需要,包括因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责任,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南京律师
  2、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上述债务时,应由双方通过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分担费的情况进行判决,确定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合理分担清偿责任www.nj64.com。判决时,应保护女方合法权益www.nj64.com
  3、凡属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比如男女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为满足个人的需要,以个人的名义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以及同居关系的男女不能做为其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财产均是共同财产。
  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此为对共同财产范Χ的缩小与限制南京律师。因此,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是一种有限制的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
  4、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www.nj64.com。
  即夫妻双方做为共有人对全部夫妻共有财产不区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
  5、夫妻共同财产制在适用上具有补充性。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025)8630-9110(律师热线),13951899110(微信)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夫妻财产制中应注意问题如下:
  1、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尽管事实上处于分离状态,但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所得”如何理解?在实践中,财产权利的取得与实际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而有时却是先后分开的。例如:张某婚前丧父,继承已开始,但因发生纠纷,他未实际取得遗产。在此期间他与刘某离婚,婚后半年,张某才分得遗产。这里张某取得的遗产,貌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实际上财产权利已在婚前取得,因此,应认定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列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南京律师
  3、婚前财产转化的问题。原来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出台时有其特定的背景,但在现实中弊端较多,而且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指出:婚前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www.nj64.com。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者是否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婚姻法》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那么,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呢?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
    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区别情况来处理。如果第三者实施的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且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者一方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就应当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解决离婚退彩礼怎么退的问题,首先需哟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离婚退彩礼怎么退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如何确定的观点和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的方法,以求促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过错程度
  该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其中过失包括推定过失的情形。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的数额,过错与责任呈正向关系,所以故意侵权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要比过失侵权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要大,因此对故意侵权的赔偿数额应大于过失侵权的赔偿数额南京律师。如家庭暴力,产生家庭暴力必然是故意而为之,不可能存在过失。那么施暴一方就必然承担故意侵权的赔偿责任。
  侵害行为的情节和损害结果的程度
  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节恶劣程度和损害后果的轻重(包括身体上和心理上),可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大小。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亦可作为确定赔偿责任大小的理由。这种结果包括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健康状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
  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关系到将来案件执行的可能和判决的严肃性。如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承担赔偿或赔偿能力有限,那么可以减少赔偿的数额.www.nj64.com。
  笔者认为以上三种情况是必须要考虑的法定因素。此外,综合以上情形还应酌情考虑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如一些社会地位高,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人)、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了避免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加害人的事后态度(事后是否认识到错误及作出弥补)及其他情况(如对于在生活的开支或子女的学习生活上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较多)www.nj64.com
  很显然,以上这些因素只是概括性的标准和因素,在具体实践中,要求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运用自由心证,综合考虑以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

★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用婚前个人财产设立的公司其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的,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南京律师。理由是:公司财产升值并非是自然增值,而是由于人经营管理产生的结果,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经营收入,故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田某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增值部分,仍属于婚后经营收入,田某对此仍可以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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