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代表处设立程序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可享受的优惠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隐名出资及法律风险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一)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监督机构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实业投资法律常识:
·隐名出资及法律风险
1、隐名出资人基本法律风险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法律现象。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出资人。实践中,隐名出资人既有公司的隐名股东,也有合伙企业的隐名...
·外商如何选择设立在华企业形式?
在确定设立合营企业符合投资者商业利益或依法必须设立合营企业后,外国投资者便需要进一步在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两者中进行选择。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在法律上最大的区别是:合资企业是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享收益,而合作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通常却是在合作合同中事先约定。实践中,合作企业通常的做法是在合作前期外方分得较高比例的利润,合作期满后,企业的固定资产则无偿归中方所有,不...
·外资公司注册登记(生产类)
1、外资公司注册登记(生产类)所需材料如下: 1)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公证件(注:复印后公证)或原件; 2)离岸公司所在地政府对该公司出具的信誉良好之证明原件1份(不属离岸公司则不需此项); ...
·企业在设立时法律形态选择的因素考虑
(1)投资者的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不会让股东其他资产抵债;而承担无限责任的私营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一旦经营有闪失,不但个人资产要用于抵债,而且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设立的条件、程序和费用例如,相对而言,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较为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单,费用低廉;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严格的设立条件、复杂的设立程序和较高的设立费用。(3...
·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注册(www.rox.com.cn)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江苏省投资保障
江苏省投资保障经中国政府批准在江苏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包括这些企业的外商财产所有权、支配权和正当收入的处理权,均受中国法律保护。一、政府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际惯例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在批准的合同范围内,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筹措、运用资金采购物资和...
·非公司企业申请开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非公司企业申请开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5)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2、申请营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登记申请书;(2)经...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须知
一、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企业的改制方案。其中应明确企业净资产数额及清产核资情况即资产处置意见、改制后的企业股东投资情况。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同意改制方案的决议。三、改制企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资产评估。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师认为,企业改制应以净资产出资。原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清产核资、界定产权...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名称、负责人员、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点等;(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件;(4)由该企业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5)该外国(地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6)由同该企业有业...
·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
一、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12-25修正二、农林牧副渔2、种子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07-083、种子生产经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
·外地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须知
外地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须知:1、到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2、持盖有登记机关证照管理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地的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材料: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4、公司章程;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工商注〔2008〕61号2008年2月26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准确理解《物权法》的立法本意,合理区分工商登记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
·生活在南京
社会保障 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政府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投入运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开始全面实施,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实时联网,初步实现了网上求职、网上录用、网上结算等多项业务。南京市民政局http://smzj.nj.gov.cn社会服务 南京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全市各种社区服务设施有1200多处,建有老...
·市政建设
城市交通 南京市现有市区道路总长3850(含新区5368公里)公里,公共交通运营线路网长达1446公里,拥有公共汽车近4360辆,开通了城市观光旅游专线,万辆出租车24小时昼夜营运。城市道路基本形成了“主城成环、环网相连、节点畅通”的路网格局。更多:南京市交通局http://www.njjt.gov.cn/公共设施 2002年底,全市燃气气化率达到99.59%。城...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4)隶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主管机关加盖印章);(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3、对上述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4、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
·合伙协议条款法律风险
合伙协议内容丰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协议制定的不够周祥,必然为合伙企业将来的运作留下法律风险。(1)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首先,合伙财产归属的约定,通常提到合伙财产时,多数人都简单地认为属于合伙人共有,而实际的情况则复杂得...
·江苏省投资保障
江苏省投资保障经中国政府批准在江苏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包括这些企业的外商财产所有权、支配权和正当收入的处理权,均受中国法律保护。一、政府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际惯例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在批准的合同范围内,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筹措、运用资金采购物资和...
·南京市投资环境概述
文化底蕴深厚 南京已有2496年的建城历史,经历了十朝都会,与北京、西安、洛阳并列为中国四大古都。著名的历史文化给南京留下了丰富灿烂的遗产、深厚的历史遗存。她与南京雄浑秀美的山水城林融为一体,构成了城市独特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区位优势突出 南京频江近海,腹地广阔,位于中国沿海和长江两大经济带交汇处,是长江三角洲经济核心区重要城市和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之一,在全国开放战略中处于重要...
·生活在南京
社会保障 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政府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投入运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开始全面实施,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实时联网,初步实现了网上求职、网上录用、网上结算等多项业务。南京市民政局http://smzj.nj.gov.cn社会服务 南京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全市各种社区服务设施有1200多处,建有老...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第一步、指定日报刊登注销声明费用约300元人民币。时间3天左右。自刊登之日起45天后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第二步、地税所办理地税注销地税主要检查最近三年所有账目以及报税情况。有无偷税漏税,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税金缴纳有无延期。如发现上诉问题会依据相关给定给予一定处罚,数额一般在2万元|—30万元之间。办理时间上各税务所规定会略有不同,整体上约一个月时间左右。办理税务注销时会要求企业提供...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然而,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毕竟存在差异,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需要具有更为稳定的存续条件,因此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协议内容作出了必要的规...
·如何保护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基于“创投模式”的公司控制权主要是对创始人来说的,由于投资人进入而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其实损害的是创业者和投资人双方的利益,如何保护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呢?1.公司初始股权结构的设计创业之初,如果只有一个股东,即可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0%拥有股权。如果是2个或以上股东一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人持股比例尽量避免50%:50%,3人尽量避免33%:33%:34%...
·江苏省投资环境概述
江苏,简称“苏”,意为草木繁茂,鱼米丰盛,历来是我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通江达海,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因其境内原有“江宁”、“苏州”两府,故取其首字而称“江苏”。江苏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长江三角洲,跨长江下游两岸,东濒黄海,有近1000公里的海岸线,西北连安徽、山东,有低山丘陵错落,东南与浙江、上海毗邻。下设13个省辖市。省会是南京。全省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06%。其中平原面...
·章程的制订及其内容应当重视,而不应忽略
章程是公司运营的自治法,在公司事项的审判和仲裁中,章程具有适用顺序优先的地位。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员工均应遵循。设立章程建议在工商机关所提供的文本基础上,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修订为宜,因为示范文本只是一个框架式的,较为简单,其操作性不强,在公司运行遇到问题,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时、在股东间矛盾时、董事与经理矛盾时缺乏依据。章程修订建议由专业人员来进行,或许由律师参与更为妥当。
·外国(地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1)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2)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3)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4)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5)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证件...
·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乡镇工业园区企业减免
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乡镇工业园区企业减免收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的若干决定》(宁政发[2000]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浦口经济开发区、珍珠泉旅游度假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以下简称“三个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园区内注册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三个开...
·外国企业代表处设立程序
根据《关于部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除特殊行业企业外,外国企业在设立代表处实行直接工商登记。设立外国企业代表处,应委托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公司代理申办程序。 设立程序如下: 1....
·注册外资网络技术公司
1.主要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企业类型:外商独资、合资、合作 3.经营范围: ...
·南京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1月17日)为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进一步发挥其专业技术、智力、市场渠道、管理经验和国际化视野的优势,鼓励创业创新,促进南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苏政发〔1999〕70号)和《南京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和智力的若干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1、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外商投资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3)中外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4)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给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以及该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5)登记注册委...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8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问题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于同一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累计开设店铺...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3、对上述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4、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
·外商如何选择设立在华企业形式?
在确定设立合营企业符合投资者商业利益或依法必须设立合营企业后,外国投资者便需要进一步在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两者中进行选择。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在法律上最大的区别是:合资企业是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享收益,而合作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通常却是在合作合同中事先约定。实践中,合作企业通常的做法是在合作前期外方分得较高比例的利润,合作期满后,企业的固定资产则无偿归中方所有,不...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
1、税收及有关优惠规定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依法适用如下税种: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及印花税。1、企业所得...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7]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为加强对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1995年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台湾同胞在本市投资,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发展本市与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证国有资产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制定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是指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方式、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基本法律特征是: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行为要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它规定公司组...
·公共服务
科技 南京是中国重要的科技研发基地之一,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城市第三。南京地区有各类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640多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万人。其中国内一流研究中心和实验室130余个,内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省级25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7家。 南京的珠江路正在发展成为国内继北京中关村之后的又一处电子科技一条街。更多:http://www....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1、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捐赠的税务处理办法,可以在提供资助的企业计算企业应纳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二)进出口税收1、对企...
·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被投资公司),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单位)在股权公司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股权,不存在权利负担。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1)未实际缴纳的股权;(2)设定质押或被法院冻结的股权;(3)已出资其他公司的股权;(4)股权公司的股东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5)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不得转让或...
·南京的工商农业发展
国际交流 南京已与日本名古屋市、美国圣路易斯市、意大利佛罗伦萨市、荷兰埃因候温市、德国莱比锡市、加拿大伦敦市等12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韩国及欧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十分活跃,已有400多家国外商社在南京设立了办事机构。更多:南京市外办http://www.nanjing.gov.cn/gb/part/swb/i...
·本市企业法人去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办理核准须知
本市企业法人去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办理核准须知:1、到原登记机关备案;2、填写企业分支机构核准申请书;3、持盖有登记机关证照管理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地的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实业投资法律咨询:
·别人以在我的名下代款,贷款全部有别人用了,应该是打借
·一年前去昆明玩去了三个月,回来警察刑侦队的给我打
·在澳门设立社团需要怎样条件?代理费用与支付条件?
·向最高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发送的第193次举报材
·2012年,蒙冤入狱至今,也上诉,申诉,现己向江西省
·异地车牌在异地违章能否在广州车管所处理
·您好,文律师,您这边律所是可以公益帮我们打官司吗?
·河北未成人骑摩托和无证驾驶的汽车相撞,谁的责任最
·我和苏州红木雕刻厂合同纠纷问题
·消防通道可以私自在两面墙上挂货营业吗
·要给某个微信付款,就可以返利,怎么?? li
·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
·离婚案件,我想要孩子的监护权
·公司对公账户经办人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强制15天搬离养猪场
·房屋分割争议,因感情不和要办离婚
·这样的情况能要回抚养权吗
·83年地契问题,当年村里分地当时八个人分了两块地,每
·是不是签了同意不探视协议书,这种有效的吗?后再想探视的,可以
·分居10年想单方起诉离婚,无财产。律师收费多少?
·我与对方车相撞我全责,本地没?s店但是要求我付旅差费
·要办离婚可以代表当时人去办吗 ?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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