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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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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批货物(5件,当时价格2000元/件)给朋友卖,在他处积压了半年时间,后来他没有给我货款(后来打听到当时他是当废品处理了,一共卖了2000元左右),在年初他给了我一张收货收据(也写明货值10000元),请问我现在该如何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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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231 | ![]() 你好,它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无权处分问题,如果原货物还能找到的话你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废品回收站返还该货物,如果不在的话,你可以要求你朋友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
积分:13783 | ![]() 你好,它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无权处分问题,如果原货物还能找到的话你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废品回收站返还该货物,如果不在的话,你可以要求你朋友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保留好相关证据,再次进行电话催收,录音、让他承认债务 不行的话可以直接到他所在地法院,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1、合同有约定,则依约定——多退少补。2、只有在约定不明或无约定的情况下,才按下列原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