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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4-6-18 7:38:47 | 回复
计生部门和我多次去医院检查,之前我又多次引产,,这次因是哮喘病发作期不能引产,在治疗期间生了,计生部门出示了证明,可老公单位因此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至今我们也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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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4253 | 2014-6-18 8:45:30 | 回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参考你老公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注意该规章制度有效的前提是经过民主程序,并且你老公事先已知晓 |
积分:13783 | 2016-11-10 16:33:31 | 回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参考你老公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注意该规章制度有效的前提是经过民主程序,并且你老公事先已知晓 |
积分:13783 | 2016-11-25 15:30:54 | 回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参考你老公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注意该规章制度有效的前提是经过民主程序,并且你老公事先已知晓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起诉要求赔偿,保留医院发票 ·可以让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并给予医疗期待遇 同时,要申请工伤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