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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养孙子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 ·房子不是她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不了 ·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南京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