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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04年奉女成婚,05年育有一女,至此,婚后感情一直不和,男方曾有精神外遇与一女同学手机联系频繁。男方有骂人习惯,凡事要求服从他,甚至不许反驳他的父母,姐姐的话,动辄动手打我。今年1月因琐事意见不和和他的姐姐不说话,到今天,他以此为理由和我大吵2次,并于昨晚大打出手,据说另一个理由是我迟回家没打电话通知他。无积蓄,彩礼12060元女方陪嫁金2000元,朋友礼6000元,分成一人一万存入,后因他的朋友急需钱就都借出,后归还给男方,2万元中他的妈妈拿走1万,想我借个人存款3000元,余下的一万不知去向。男方于今年1月酒后驾车(110警车)被解雇,到今天共从我这儿支走近1万零用,我不打算要钱。但我现在手头还有2个会,男方不打算把小孩给我,也不要求我付抚养费同时他不许我探望孩子。请问,我是否要和他平分会钱(会是一个年底结束,一个年初刚加)?如果不允许我看小孩,我是否可以拒绝支付赡养费?我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吗啊?该这样提?结婚的首饰我可以带走吗?如果他坚决不离,到我的单位闹该怎么办(我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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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432 | ![]() 若是存在您所描述的暴力问题,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也会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角度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但另一方抚养费是必须要支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