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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有借条,但借款人用假名签的,算诈骗么?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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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4-3-23 18:10:09 | 回复
于2005年至2009年之间,借款人以家庭变故、工作事故为由,向我借了30万元人民币,于2010年1月补立了借条。该借条没有描述借款目的,但借款人用的名字是假名(与真实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我于2010年5月找到借款人并报警后,警察说这个不能立案,理由是我借款是自愿的,并且不能认定借款人主观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借款人用了假名,但不能单靠这个名字认定为诈骗。公安机关当天问话完毕后就放了借款人!现在借款人也承认有这个事实,口头承认借的钱大部分花在赌博上。我想请问律师,这样的事实构成诈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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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2014-3-24 10:16:01 | 回复
一般不能算是诈骗、,建议让他重写借条,并尽快起诉
该律师为人认真负责,工作细致,法律理论扎实,经验丰富,在当事人中有良好声誉。 ...
积分:13783
2016-6-16 10:16:33 | 回复
你好,一般不能算是诈骗、,建议让他重写借条,并尽快起诉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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