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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亲在同一单位工作,现住父亲分的福利房,单位给我分了一套过渡房,一直是父亲居住过渡房的户主是我,由于地震拆迁,现在盖起了新楼,新房的购房款是我父亲出资的,在出资前父亲和我立个协议,由于我工作年限少收入少,交不起购房款。父亲将房子赠送给我个人所有,这个协议有效没合法不,是否婚内财产。妻子也没交任何购房款,这个房子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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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231 | ![]() 你好,你与你父亲签的这个赠与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当然这个房子也就属于你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积分:13783 | ![]() 你与你父亲签的这个赠与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当然这个房子也就属于你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拆迁安置房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计算套数的,按面积折抵。 ·如这套房产购买于婚后,那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