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信托处理婚姻中财产分配

解决婚姻中财产分配问题的工具主要有公证和信托两种。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行为。
  几年前,梅艳芳去世后,其遗产纠纷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梅艳芳生前在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在律师的见证下订立了遗嘱,并将遗产信托于某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基金,梅妈妈的生活费由梅艳芳的信托基金每月支付。因此,尽管梅妈妈对女儿遗嘱心有不满,并付诸诉讼,但最终梅艳芳的遗产还是归入了她的遗产基金,并按照她生前的愿望进行遗产分配。
   同样是名人,同样是身后巨额遗产纠纷,一个没有遗嘱,至今令生者烦恼,死者不安;一个身后事早安排,立遗嘱、设信托,遗产纠纷尘埃落定。律师认为,目前遗嘱信托虽然在国内还是新鲜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个人信托有望在遗产继承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后人由于太容易得到先人的财富,往往不懂得珍惜。放眼海外,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历经百年而弥新,家族财富不但没有因为家族创始人的让位、辞世而分崩离析,反而日益壮大,究其原因,家族的前辈没用像往常传统的遗产继承方式,而是运用了信托工具,在家族成员没有能力进行管理和掌控庞大的家族财产前,把财产以信托的方式,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机构或者人员进行管理,使家族财产得以传承.

■ 相关内容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


·遗嘱信托何时成立?
      遗嘱信托的成立分两种情况:如遗嘱人与受托人没有签署委托协议,遗嘱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托人同意就任的,遗产信托成立;如遗嘱人与受托人签署了委托协议的,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信托成立。......


·什么是遗产信托?
      遗产信托是基于财产传承目的的理财工具。遗产信托不将遗产直接交由下代继承,而是交由受托机构对遗产进行管理、营运与分配,后代只能继承信托利益;委托人预先以设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


·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及,上海一位七旬老人中年丧妻,......


·单位犯罪的立案管辖
      单位犯罪的立案管辖,是指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法律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应有哪个司法机关立案追诉、划分这种立案管辖,应根据以下原则:一、要根据犯罪嫌疑......

·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的期限
      专利申请费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没有按规定的费用足额缴纳的,视为没有缴纳: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

·岗位劳动合同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种岗位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

·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

·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的法律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监护权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

·什么是减刑?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

·刑事诉讼代表人具备的条件
      由于诉讼代表人是代表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行使单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履行单位被告人的相关诉讼义务(接受刑罚的义务除外)。因此,并非什么人都可以作为刑事诉讼代表......

·应当准与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b......


■ 法律问答
·欠款人总是拖延欠款不给,想收回欠款
·我能要回房子吗?,我为爷爷奶奶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
·离婚事项的咨询,怎么约时间?
·老父亲以自己猜测,在家里、大街上大声说母亲偷人、偷人不止一次不止一回不同的人、孩子不是自己的、说母亲
·爆炸受伤,我在长白机械厂1976年爆炸受伤
·房产问题?,我爷爷奶奶共同房产一处
·弟弟盗窃人家东西,3个人都被xx抓起来了,怎么办?
·两位80高龄的老人,有3个儿子,但是都不承认抚养怎么
·与男方父母共住一套房子,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钱买的,婚前购买,现
·2020年12月16日早5点我小舅子驾驶箱货车从山东往江西,
·辞职的工资怎么解决
·您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了,我想咨询!如方便请电话联系!
·我俩二十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的
·我一个朋友拿我身份证在银行贷款没还清,银行让法院直接把我卡里
·我该以什么罪名状告那个人?
·您好!我哥哥2017年6月被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今年6月
·身份证被偷在深圳可以补办么?程序是怎样的?
·沈海江,律师您好!我是东阳的周大骏。你是东阳的吧?方便联系你
·您好!请咨询拘留5个月会留有案底吗
·请问离婚分居已经两年多可以离婚吗
·四个人打架警察判三个人打架一个人拉打架,
·请问下,背叛判了无期徒刑,可以走那些方法,让服刑人员能尽快的
·临时促销员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有没有加班费?
·连城县第三法庭是新泉法庭吗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