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损害赔偿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损害赔偿


南京损害赔偿律师

  南京损害赔偿律师解决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损害赔偿法律咨询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赔偿、国家赔偿、损害赔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南京损害赔偿律师
手机电话: *
您的姓名: *

 ·伤残鉴定须认准标准
 ·用人单位对员工财产安全保障义务
 ·继父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赔偿吗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侵权赔偿--最高法院18问
 ·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未成年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了事故该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收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此处的受害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十...


 ·伤残鉴定须认准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鉴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前者专门适用于工伤等劳动争议案件,后者则主要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评定,但是其他缘由所致人身伤害伤残等级评定可以参照使用。实践中,受害人应该就自己的诉请对象及事实选择相应的鉴定标准,若是劳动争议案件,应该按照工伤标准进行鉴定,若是工伤之外的其他缘由...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责任认定
            校园伤害事故的原因多样,情况复杂。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以及学校责任与第三人责任的关系加以认定。      1、未成年学生之间在校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


 ·处理噪音扰民的措施
        律师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与楼上的住户协商,让其注意时间。也可以联系其他受影响的住户一起向他们提出意见,让他们注意,改正其行为。    2.向物业管理投诉。    3.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在第三人不能确定的情况下,赔偿权利人可以仅...


 ·借车给他人,发生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是借车人是否具有驾驶资质。如借车人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驾驶执照,借车人是否存在酒驾、毒驾情形,借车人借车时身体状态是否适合驾驶等;二是交车前进行安全检查。如车主在将车辆借给他人时,应查看车辆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技术条件,轮胎、刹车是否能正常运转;三是借车人作为车辆的临时管理人,一定要尽到临时管理义务,不能再将车辆随意交由他人支配。否则,一旦出现事故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4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91.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92.因自然原因引起险情的紧急避险致害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93.见义勇为受到损害后的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


 ·AA制项下利用网络平台发起的自助游中各参与人的责任与义务之认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助、自我管理的关系,形成一个临时性、松散性的团队,各行为人之间具有相互照顾和注意义务,但此种义务是有限的,各参与者均应对自身的安全承担最高注意义务。


 ·用人单位对员工财产安全保障义务
        用人单位对员工安全保障义务应从侵权行为的角度来分析,因此在用人单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上,也遵从侵权行为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关于归责原则。在性质上,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积极的注意义务,用人单位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违法是对注意义务的违法,故在归责原则上应适用过错原则,即在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其应尽义务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非一旦损害结果发生,用人单位就必定...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


 ·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
        当事人可以以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损害为由要求侵害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能否成功获赔,当事人还须证明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当事人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等要件。


 ·出境旅游受到损害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出境旅游的消费需求在不断增长,许多旅行社也开拓了境外旅游业务,可是在与境外旅行社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也需要万分小心,否则很多后果是需要自己承担的。一家国际旅行社组织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的旅行团。游到泰国时由于当地的接待团的问题,没有及时办理入境手续,该旅行团被认为是非法入境而被拘留。回国后,该国际旅行社就被投诉到行政管理部门。那么是否该公司的责任呢?在这家国际旅行社的...


 ·性骚扰的法律对策
           性骚扰(英语:sexual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在很多国家,性骚扰是一种不法的行为,属于告诉乃论。常见于职场性骚扰,例如上司对下...


 ·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好意同乘”是车辆驾驶人“无偿”的施惠行为,不向同乘者收取任何费用,且“好意同乘”必须经好意驾驶人同意。对于某些人出于朋友关系而为的请客吃饭,或者自愿承担部分路费油费,虽然同乘者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仍应认为属于“好...


 ·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
        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接着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受理后,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    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如实记录,赔偿请求人签字确认。  ...


 ·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届满后仍然生存,能否继续请求赔偿义务人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2年修正)第12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实践中,人民法院根据该规定确定的赔偿义务期间届满后,赔偿权利人仍然可能继续生存。如果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参照《人身损害...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限...


 ·银行卡被盗刷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双方应该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因一方或双方未尽到应尽的义务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储蓄合同中,银行应该承担向持卡人提供达到足够安全的交易系统,即银行应保证其服务场所、系统设备的安全适用,足以保障储户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的安全,在储户的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被窃取之后,银行也要能够采取足够的措施保障储户资金安全,谨慎的审核取款人身份。持卡...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如何处理?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上应承担哪些责任?
        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的,除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外,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侵害健康权中,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侵害健康权的损失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用等。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也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侵害身体权一般并不损害受害人身体的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


 ·侵权赔偿--最高法院18问
        【司法观点1】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观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30条之规定,在二审终结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应当适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  观点来源  《民事审判...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室内财物被盗,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也就主,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的依据是业主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均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其他赔偿义务主体应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免赔对象只能是已经收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依据刑事类法律规范所作司法解释或批复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其适用主体的范围至多只能扩张到民事诉讼中的刑事被告人,而不应扩张到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被告。肇事者已负刑事责任,其他赔偿义务主体不得据此而免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义务。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被公司诬陷,怎样告公司诽谤?
        有些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诽谤他人,那么,怎样告公司诽谤?一、怎样告公司诽谤呢?1、首先构成诽谤罪的先决条件需要符合;谣言散波者的情况,如何证明是其散播对您造成的名誉损失(证据提供)。 2、证据充分,经受理,您可以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恢复您的名誉权。二、诽谤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代人看管的财物丢失,是否赔偿?
            代人看管财物,结果财物不幸被偷。如果你对财物的遗失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你对财物的失存在重大过错,用人单位也不能要求你全部赔偿。律师认为,首先,受公司指派外出学习,保管财物是受领队的安排,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因劳...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法院认为刘某某妨害公务的行为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遂判决其无罪。刘某某以错捕为由,向检察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刘某某虽实施了一定的妨害公务的行为,但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并未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检察机关错误地作出了逮捕的决定,客观上导致了侵权的后果,...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

 ·出境旅游受到损害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出境旅游的消费需求在不断增长,许多旅行社也开拓了境外旅游业务,可是在与境外旅行社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也需要万分小心,否则很多后果是需要自己承担的。一家国际旅行社组织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的旅行团。游到泰国时由于当地的接待团的问题,没有及时办理入境手续,该旅行团被认为是非法入境而被拘留。回国后,该国际旅行社...

 ·病历异议成立,能否因此认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25条第1款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据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保管相关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书写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的相关规定。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的规...

 ·处理噪音扰民的措施
        律师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与楼上的住户协商,让其注意时间。也可以联系其他受影响的住户一起向他们提出意见,让他们注意,改正其行为。    2.向物业管理投诉。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及其它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具体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虽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没有具体规定精神损害的内容,但一般认为死亡补偿费就是精神损害金,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你不能再附加精神...

 ·相约游泳致人死亡,邀约者是否承担责任
        相约游泳致人溺亡,即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游泳行为的危险性也应当有充分的预见和认识,因此受害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游泳的提议者、主动邀约者有过错的,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父母作为监护人,未严格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共饮参与人对其他共饮者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是否参与饮酒,以及饮酒的多少,都是出于他的自愿。而饮酒导致的危险,不仅是针对饮酒人自身安全,往往也可能针对社会公共安全。由于共饮人实施饮酒在先行为,产生一种在后的保护义务,即共饮人之间对相互的人身安全应当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相互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等义务,以减少安全风险。如果共饮者疏...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关于名誉侵权
        《民法典》中,人格权编,对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保护。其中比较复杂和难以把握和认定的是侵犯名誉权纠纷问题。我们从“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的法律规定来看,对名誉和名誉权的侵犯...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

 ·楼下饮食店的排出的油烟进入我家房内,如何索赔?
        位于居民楼下饮食店的油烟和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一大公害。为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环境管理,防止饮食业的污水、油烟、异味和燃煤锅炉的烟尘、娱乐业产生的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影响,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5年2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明确...

 ·被公司诬陷,怎样告公司诽谤?
        有些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诽谤他人,那么,怎样告公司诽谤?一、怎样告公司诽谤呢?1、首先构成诽谤罪的先决条件需要符合;谣言散波者的情况,如何证明是其散播对您造成的名誉损失(证据提供)。 2、证据充分,经受理,您可以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恢复您的名誉权。二、诽谤罪构成要件...

 ·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上应承担哪些责任?
        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的,除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外,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侵害健康权中,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侵害健康权的损失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用等。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也要承担精神损...

 ·精神赔偿金的适用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要正确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分析认定:          (一)考虑适当经济补偿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于,首先...

 ·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
        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接着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受理后,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    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

 ·借车给他人,发生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是借车人是否具有驾驶资质。如借车人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驾驶执照,借车人是否存在酒驾、毒驾情形,借车人借车时身体状态是否适合驾驶等;二是交车前进行安全检查。如车主在将车辆借给他人时,应查看车辆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技术条件,轮胎、刹车是否能正常运转;三是借车人作为车辆的临时管理人,一定要尽到临时管理义务,不能再将车辆随意交由他人...

 ·面对旅行中的强制消费,该怎么办?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旅行社,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而旅游者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也应负责挽回或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由上述规定...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指在劳务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所引发的争议。案件在认定双方法律关系时,往往会有当事人主张双方并非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那么,该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看似相似,但其实二者存在实质性区别。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65.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66.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

 ·其他赔偿义务主体应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免赔对象只能是已经收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依据刑事类法律规范所作司法解释或批复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其适用主体的范围至多只能扩张到民事诉讼中的刑事被告人,而不应扩张到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被告。肇事者已负刑事责任,其他赔偿义务主体不得据此而免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义务。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2...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被男友泄露隐私,究竟是侵犯名誉权还是隐私权
        名誉权是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护和维护的人格权。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侵害名誉权与侵害隐私权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主要表现为侮辱、诽谤,后者多为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披露事实。恋人之间要注意保...

 ·AA制项下利用网络平台发起的自助游中各参与人的责任与义务之认定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助、自我管理的关系,形成一个临时性、松散性的团队,各行为人之间具有相互照顾和注意义务,但此种义务是有限的,各参与者均应对自身的安全承担最高注意义务。

南京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057670467(微信)
·我是名工伤者,想了解下工伤所赔,我头部受伤以九个月没
·您好我是大陆人我被现居台湾台北的台湾人网爆我的
·您好,翟律师,我想请问下传销组织中从下往上第二级参与
·结婚二年多,男的在外打工,女的把家里东西拿走了,这样
·被网络上人侮辱谩骂有充足证据可以起诉
·房产归属怎么算?
·车主与司机同时死亡,车主家属用付责任?
·公积金贷款买房问题,我是2011年4月份买的房子
·国税标准,个体户交国税合理么?有什么标准?以前只收管理费
·网上小额贷款他发了一分合同过来让我打印出来签订然后我
·我在xx上看到广告茅台免费领取一箱,可是又找不到广告
·老公婚内出轨给小三微信转账三万块钱,在我们小区给小三
·退款退好了都没收到款怎么?? k re
·遭网贷暴力催收,发短信威胁家人,恐吓,并侮辱诽谤
·张律师,你好,我这边是15年能他人可以说合伙做生意,
·企业赞助,到政府领取的优秀教师特殊津贴,哪个部门确认
·辞职后工资被扣除
·关于离婚诉讼
·老婆干直销没有挣到钱 现在到法院起诉我离婚怎么办
·刚刚结婚几个月,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都是
·你好,我有个女性朋友想离婚,男方喜欢x博,女方需要孩
·你好律师,我和朋友住酒店洗澡因地湿滑摔伤了。酒店可赔
·有残疾证,物业费可以减免
·结婚8年,一直为了小事吵,两个人都不让,现在已经没有
·?期逾期?56天了,对方要求我?400元,请问一下这个逾期应该怎么?
·手机短信要作为证据使,手机短信要作为证据使用
·您好,我是一名船员,公司欠款不给!
·我工地受伤了,工地就给了我两万块钱就不管我了怎么办
·人生最最痛苦的就是婚姻上的失败,
·我在家买的医疗保险为啥医保所在地会在学校地址
·医疗赔偿与精神名誉的损失
·八岁女孩被军犬咬伤毁容十级伤残
>>南京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057670467(微信)

损害赔偿相关:人身损害赔偿 | 精神损害赔偿 | 财产损害赔偿 | 环境污染赔偿 | 国家赔偿 |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损害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