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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诉讼时效期间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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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楼主 2017-11-4 17:51:22 | 回复
请问诉讼时效期间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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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4253
2017-11-4 23:17:23 | 回复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从业以来,办理了一系列比较复杂疑难的民商事案件,精通民事、劳动工伤、房屋拆迁、人...
积分:1223
2017-11-5 18:16:45 | 回复
诉讼时效的构成应具备下列要素:(1)有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存在,如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而不要求对方返还;(2)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持续到了法定的期间,如身体受到伤害在1年内未要求对方赔偿;(3)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引起了其丧失胜诉权这一法律后果的产生,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虽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却不能胜诉。
拥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功底,承办过多起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刑事类的案件,具有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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